时间:2019-11-04 10:39 | 浏览次数:0
很多人经常听到两个名字:互联网公司和科技公司。尤其是近年来,随着互联网的兴起,两者之间的区别一直被忽视,但是对于想创业或想了解公司发展的人来说,我们必须弄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,因为两个名字背后可能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商业模式。
首先对于科技公司来说,这是一个比较久远的名称,也是社会中广为认可的一个名字,而它所蕴含的商业模式,依旧是比较传统的商业模式。这里我们必须对传统的进行说明,因为很多人在社会上对传统有着一定的误解,认为传统的就是落后的,其实传统本身是对一种商业模式的高度认可,也是对商业成熟的一个描述。当新的商业模式取代旧的商业模式时,只有更好的新模式才能取代优秀的模式。并不存在所谓的传统即落后。
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,这是一个由一些人定义的概念,当互联网技术发展时,他们通过互联网开始自己的业务。这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,甚至还有许多新事物,因为它是根据互联网的发展阶段来定义的。而互联网的历史到现在也不过才二三十年。而我们比较这两个名称的区别的过程,也就是比较他们背后的商业模式。
首先,让我们看看科技公司。作为传统的商业模式,科技公司的核心理论仍然是产品。企业通过自己的研发,运营等所有能力,最后研发出产品或者服务,再去通过销售产品获得利润。这一点的核心是产品,商业产品的成功包括许多方面,其中一些在产品本身的研发方面是卓越的,一些在产品营销方面做得很好,还有一些是用户非常有经验的。而这些不同的代表,就是产品公司的最主要竞争力。而科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就是科技研发。一个科技公司的科研,就像一个学校的教学一样。一所学校可以有很多功能,可以培养学生,可以有管理,但教学是支撑学校发展的支柱,也只有它才能成为科技公司的支柱。
在谈论技术公司之后,让我们来谈谈互联网公司。首先,互联网公司和科技公司之间最大的区别是它们不是基于产品核心。很多互联网公司并不直接向用户提供产品或者服务。就像我们所知的o2o和去年极其热门的共享经济一样,这些热门的商业模式基本上是以其他事物为中心的,一些是以数据为中心的,一些人认为拥有数据意味着拥有一切,而另一些人认为拥有用户意味着拥有一切。与专注于科学研究的科技公司不同,互联网公司尚未形成相对统一的核心认知。每个互联网公司都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实现自己的商业理念的,1000人拥有1000个哈姆雷特。因此,每个相同的商业理念自然都有1000个核心支柱。
不仅核心不同,这两种业务模式也有不同的行为模式。前面一种注重制造业精耕细作。一般来说,这一時期相对性较长。这一时期一般包含一个取得成功時期和一个皮软時期。后者因为互联网迅速更新,强调了不断更新的能力,不更新的话面临灭绝的危机。互联网企业的2个周期时间将会很短,有更有可能死亡。